医药温湿度监测系统
服务项目
温度数据的采集、传送、存储以及报警功能符合要求;监测设备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符合要求;测点终端安装数量及位置符合要求; 系统与温度调控设施无联动状态的确认;系统在断电、计算机关机状态下可保证实施数据监测、记录、报警、传送功能正常,符合要求; 应可防止用户修改、删除、反向导入数据。
验证依据
1. GB/T34399-2017《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》;
2.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)及相关附录;
3.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);
4.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0号);
5.《医疗器械冷链(运输、贮存)管理指南》;
6. JJF 1366-2012 《温度数据采集仪校准规范》;
7. JJF1101《环境试验设备温度、湿度校准规范》;
验证实施步骤
序号 | 内容 |
1 | 制定验证方案 |
2 | 验证方案报审及确认 |
3 | 依据验证方案,逐项进行确认验证,并详细记录验证结果 |
4 | 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价验证结果,确定验证结论 |
5 | 出具验证报告 |
监测系统验证的项目包括
序号 | 内容 |
1 | 采集、传送、记录数据以及报警功能的确认 |
2 | 监测设备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确认 |
3 | 测点终端安装数量及位置确认 |
4 | 监测系统与温度调控设施无联动状态的独立安全运行性能确认 |
5 | 系统在断电、计算机关机状态下的应急性能确认 |
6 | 防止用户修改、删除、反向导入数据等功能确认 |
监测系统验证照片
产品介绍
温湿度监测设备
我司经营的温湿度监测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为±0.5℃,符合相关法规要求,相对湿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±5%RH,产品具体情况如下:
库房监测系统(无线):无线物联网温湿度记录仪
库房监测系统(有线) :管理主机
库房监测系统(有线) :探头外置(冷库适用)
库房监测系统(有线) :探头内置(常温库、阴凉库适用)
温湿度监测系统
适用于:
冷藏车 保温箱 冷链配送
航空冷链
医院 疾控中心 检验检疫机构
医药企业 工厂
仓库 冷库 冰箱 恒温箱 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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